各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
根據《泉州市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規劃》(泉政文[2010]131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民安那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泉州市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15]30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泉州市行動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泉政辦[2021]9號)等文件精神要求,為進一步建設規范化、專業化的傳習機構,建立民間傳承、專業傳承、學校教育傳承相結合的傳承體系,推動晉江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建設,經研究,擬開展第一批晉江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以下簡稱“市級非遺傳習所”)申報評審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名額
(一)申報條件
1.傳承的項目是晉江市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2.有晉江市級及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有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3.有相對固定的教學、排練、制作或展示的場所;
4.經常性開展傳習授徒活動,確實起到培養后繼人才的作用,傳承工作具有示范意義;
5.傳習所原則上要體現傳習活動的公益性,場地要有一定時間的開放性;
6.有必要的經費保障。
(二)申報名額
每個鎮(街道)推薦申報市級非遺傳習所原則上每個項目不多于1個。
二、申報程序
1.意愿申報并符合條件的單位按要求填寫《晉江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申報表》,向各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2.各鎮(街道)社會事務服務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評審,提出審核意見和推薦名單報送到市文旅局。
3.市文旅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評審程序。
4.市文旅局組織市級非遺傳習所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提出第一批市級非遺傳習所建議名單。
5.市文旅局對建議名單進行公示。
6.市文旅局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審定第一批市級非遺傳習所名單并予以公布。
三、申報材料
申報晉江市市級非遺傳習所,須提供下列材料:
1.晉江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申報表;
2.提供近一年來傳習活動及傳習所照片各3張;
3.傳承人和傳習所管理人員基本情況介紹;
4.其他有助于說明傳習所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電子檔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非遺傳習所是通過非遺傳承人的教、幫、帶、傳等活動有效保護、傳承、傳播、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機構和平臺。各鎮(街道)要盡量整合公共文化場所資源,充分發揮非遺傳承人、項目保護單位、專家學者以及各行業協會的作用,廣泛聽取意見,認真組織申報、推薦。
(二)做好信息公開,履行告知義務。在申報工作中,應詳細告知申報單位非遺傳習所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事項。
(三)嚴格審核,保證申報質量。各鎮(街道)要堅持保準、擇優推薦、公正合理,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確保真實、準確。凡不符合申報條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進入評審程序。各地的申報材料請于2022年4月30日前報送市文旅局。
(四)晉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淑華、李藝清
聯系電話: 0595-85609502
電子郵箱:jjwlwhyc@163.com
地址:晉江市世紀大道文化中心四樓417文化遺產科
郵編:3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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